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0129.“坛就成为至圣”表属天国度,就是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。这从“坛”和“至圣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坛”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(参看9388, 9389, 9714, 9964节),在此是指天堂和教会里的神性良善方面的(10123节);“至圣”是指属天良善,或来自主的爱之良善。之所以此处“坛”表示属天国度,“至圣”表示那里的良善,是因为在属天国度所接受的良善是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,也就是属天良善。天堂分为两个国度,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。属天国度接受来自主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,而属灵国度从主接受对邻之仁的良善(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,以及9680, 10068节的阐述)。
“祭坛”代表属天国度,或也可说,代表主在爱之良善中同在的地方;“帷帐外的会幕”代表属灵国度,或也可说,代表主在对邻之仁的良善中同在的地方。属灵国度的良善,或属灵良善被称为“圣”;但属天国度,或属天良善被称为“至圣”。属天良善,也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之所以被称为“至圣”,是因为该良善是主直接流入众天堂所经由的渠道;但属灵良善,也就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则是主通过属天良善间接流入所经由的渠道(9473, 9683, 9873, 9992, 10005节)。之所以说“流入”,是因为主在众天堂之上,从那里流入(10106节);然而,祂仍作为一而存在于众天堂里面。
“至圣”表示属天良善,就是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,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“至圣”的经文明显看出来,如在摩西五经:
这帷帐就给你们将圣所和至圣所隔开。又要把施恩座安在至圣所内的法柜上。(出埃及记26:33, 34)
由此明显可知,“圣所”指的是帷帐之外的帐幕的一部分,“至圣所”指的是帷帐之内的一部分。帷帐之外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灵国度,或中间天堂;帷帐之内的帐幕或居所代表主的属天国度(参看9457, 9481, 9485, 10001, 10025节)。帷帐之内的帐幕的那部分被称为“至圣所”(利未记16:33)。由于含有法版在里面的柜子和它上面的施恩座代表至内层天堂,就是属天良善掌权的地方,所以帐幕的至内在部分,就是约柜所在之地,也被称为“至圣所”(列王纪上6:16; 8:6)。
饼和素祭因表示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,也就是属天良善,故在摩西五经中也被称为“至圣的”:
这脸饼(或陈设饼)是要给亚伦和他子孙在圣处吃的,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,这是至圣的。(利未记24:9)
“脸饼(或陈设饼)”表示属天良善(参看9545节)。又:
素祭所剩的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;这是献与耶和华的火祭中为至圣的。(利未记2:3, 10)
由无酵饼、无酵糕饼,以及调油的无酵薄饼构成的“素祭”表示属天良善,或爱之良善(参看4581, 9992, 10079节);“献与耶和华的火祭”表示神性之爱(参看10055节)。
民数记:
一切的素祭、赎罪祭、赎愆祭,都为献与耶和华的至圣之物,要归给亚伦和他的子孙。(民数记18:9)
这类素祭之所以被称为“至圣之物”,是因为这些祭物表示从邪恶中洁净,从邪恶中的一切洁净都在纯真之良善的状态下实现的;这良善也是属天良善。这解释了为何赎罪祭和罪愆祭献上的是母羔羊或公羔羊,或公绵羊,或小公牛,或斑鸠,这从利未记第4章和第5章清楚看出来;这些动物表示这种良善。这种良善由“羔羊”(参看3519, 3994, 7840节),“公绵羊”(参看10042节),“小公牛”(参看9391节)来表示;它由“斑鸠”来表示,这从圣言中提到这种鸟的地方明显看出来。从邪恶中洁净和重生在纯真的状态下实现(参看10021节)。因此,这些祭物在利未记(6:17; 7:6; 10:17; 14:13)中也被称为“至圣的”。
利未记:
素祭要在坛旁吃,因为这是至圣的。(利未记10:12)
前面说明,燔祭坛代表爱之良善方面的主,以及天使和世人的接受。因此,论到燔祭坛,摩西五经如此记着说:
你要用这膏油抹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,洗濯盆和盆座。要使它们成圣,使它们成为至圣,凡触着它们的都成为圣。(出埃及记30:29)
香,其中一点要放在会幕内法柜前,也被称为“至圣”(出埃及记30:36),因为它表示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的属天良善,还表示从这良善发出的事物(9475节)。以西结书:
这是殿的律法:在山顶上,殿四围的界限都是至圣的。(以西结书43:12)
殿与它周围的界限之所以都被称为“至圣”,是因为“神的殿或家”表示属天国度,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主(3720节)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“在山顶上”,因为“山顶”具有同样的含义(6435, 9422, 9434节)。
但以理书:
为人民和圣城,已经定了七十个七,要封住异象和预言,并膏至圣者。(但以理书9:24)
这论及主的降临,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,唯独祂是圣者,就其人身而言,祂也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,因而是“至圣者”。就其神性人身而言,唯独主是耶和华的受膏者(参看9954节);唯独祂是圣者(9229节);祂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(参看9199e节所提到的地方)。
之所以属天良善是“至圣的”,而属灵良善是“圣的”,是因为属天良善是至内在的良善,因而也是至内层天堂的良善;而属灵良善是从这属天良善发出的良善,因而是中间天堂的良善。这良善在它含有属天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而为良善,从而是圣的;因为属天良善流入属灵良善,孕育它,生出它,如同父亲生出自己的孩子。“属天良善”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之良善,“属灵良善”是指从主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。
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是“至圣的”,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直接与其他人结合。但对邻之仁的良善是“圣的”,因为主通过它将自己间接相结合;祂在这良善含有从主获得的爱之良善在里面的程度内将自己相结合。
从主获得的对主之爱的良善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仁之良善里面,也存在于一切真正的信之良善里面;因为这种良善从主流入。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爱邻舍,并出于爱而向他行善,只能靠主;没有人能凭自己的力量信神,只能靠主。因此,当承认主并爱邻时,主就存在于对邻之爱里面,无论此人如何没有意识到这一点。这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这些话所表示的:
义人就回答祂说,主啊,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,渴了给你喝?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,或是在监里,来看你呢?王要回答他们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(马太福音25:37-40)
由此明显可知,主在仁之良善里面,事实上就是这良善,即便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并没有意识这一点。“弟兄”在最近似的意义(内在历史意义)上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;就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而言,主的“弟兄”是指在其一切形式中的仁之良善本身(参看5063-5071节)。
7778.“凡在埃及地头生的都必死”表那时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。这从“死”和“头生的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死”是指诅咒(参看5407, 6119节);“头生的”是指教会的信,仁经由这信而来(352, 2435, 6344, 7035节)。但“埃及地头生的”是指无仁之信,如前所述(7766节)。
至于无仁之信,还有更多要说的。无仁之信并非信,只是关于诸如构成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。因为信之真理视仁为其最终目的,后来则从作为其最初目的的仁发出。由此明显可知,构成信的事物并不存在于那些没有仁的人身上;然而,众所周知,他们的确拥有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。他们将这种记忆知识称为信。当信之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被他们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,他们就不再拥有信之真理和良善,因为这些真理和良善同意它们所服务的虚假和邪恶。事实上,这时,它们所支持的真正虚假和邪恶在它们里面可以看到。
那些构成正信的事物向上看天堂和主;而那些构成与仁分离之信的事物则向下看,当它们支持邪恶和虚假时,则朝地狱观看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与仁分离之信并非信。由此可见,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表示什么,即:这是信之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的诅咒。因为当真理被歪曲时,它就不再是真理,而是虚假;当良善被玷污时,它就不再是良善,而是邪恶;信本身不再是由真理和良善构成,而是由虚假和邪恶构成的信,无论它外表看上去、听上去是什么样。此外,这是一个奥秘,每个人的信之品质都取决于他生活的品质。因此,如果他的生活是受诅咒的,那么他的信也是受诅咒的;因为当生活是邪恶的生活时,它就是虚假的信。事实的确如此,这一点在世上并不明显,但在来世是显而易见的。当那里的恶人被剥夺真理和良善的记忆知识时,隐藏在他们里面的虚假就从邪恶中露出来。
一些恶人有一种信之真理是真理的信念;这种信念也被视为信。但它并不是信,因为它是由这个目的产生的,即:它可以作为获取利益、要职、名声的手段而进行服务。只要这些真理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进行服务,它们被爱就是为了邪恶的意图。但当不再以这种方式进行服务时,它们就被遗弃,甚至被视为虚假。“说服性信仰”(persuasive faith)这个术语就用来描述这种信念,它也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所表示的:
当那日,必有许多人对我说,主啊,主啊,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,奉你的名赶鬼,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?我必向他们声明,我从来不认识你们,你们这些作恶的人,离开我去吧!(马太福音7:22-23)
这种信也由五个愚拙的童女所拿的“没有油的灯”来表示,她们也说:“主啊,主啊,给我们开门。祂却回答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我不认识你们”(马太福音25:11-12);“灯”表示信之真理,“油”表示仁之良善;因此,“没有油的灯”表示没有仁之良善的信之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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